社團報名須知
- 報名資格限制
同人誌及商品必須以《MAGI》為主題,場內禁止販售與主題無關或是二手官方週邊及非自行創作之作品
如作品包含十八禁內容,該部分必須完全密封並不得公開展示
現場如發現違規者,主辦有權保留追究權利,並即時禁止社團繼續販賣違規之商品
- 報名日期
報名表寄送日期 :2013年3月1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
攤位圖截止遞交日期:2013年5月31日
募集目標:直參社團30攤
海外委託10攤
請將報名信件寄至ske.inquiry@gmail.com
※名額先到先得,以遞交報名信件的時間作準,信件必須包含報名表及付款收據
報名表寄送日期 :即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
攤位圖截止遞交日期:2013年5月31日
錯過上次招募的組織,可於上述時間內報名!希望大家躍躍參加!
請將報名信件寄至ske.inquiry@gmail.com
※名額先到先得,以遞交報名信件的時間作準,信件必須包含報名表及付款收據
- 表格下載
報名詳情
- 社團直參
攤位費用:每一個攤位費用為港幣180元整 (支付寶轉帳為人民幣145元整)
攤位大小:半張桌子 (尺寸為60cmX90cm)、一張椅子 (包含兩張免費入場卷)
椅子追加費用為港幣5元/張 (每攤限加一張)
※凡於本活動推出新刊之組織,報名費回贈港幣30元 (需通過即場核實作準)
報名信件之寄件標題請打上「MGO報名表—OOO」(OOO為社團名稱)
報名表:請以doc檔加於附件,檔案名稱請設為"社團名稱.doc"
- 海外委托
攤位費用:每一個委托費用為港幣150元整 (支付寶轉帳為人民幣120元整)
委托費用包括代售同人誌及周邊最多合共三種,商品可自由組合,每項商品之上限為30件
即使只委托一項商品,上限同為30件,如提供超過30件商品,主辦方將不會代售多出的部份,敬請注意
來回郵費需由社團自行承擔,社團最遲必須於活動舉辦三天前將商品送至指定地址
殘餘之商品將於活動完結後一周內以順豐速遞到付的形式寄出(中國及台灣地區適用)
委托之收益將於活動完結後兩周內送上(付款方法包括支不限於支付寶/銀行匯款,可按地區個別另議)
報名信件之寄件標題請打上「MGO海外委托—OOO」(OOO為社團名稱)
報名表:請以excel檔加於附件,檔案名稱請設為"社團名稱.xls"
- 場刊圖設定
彩色圖片,格式為JPG,解析度為350 dpi
圖片大小為5.5×5.5cm,檔案名稱請設為"banner_社團名稱.jpg"
- 付款方式
1. 銀行或ATM轉帳 (香港社團適用)
請將款項存入︰恆生銀行 戶口號碼 290-336635-882
2. 支付寶轉帳 (海外及內地社團適用)
請將款項存入︰siuwing419@yahoo.com.tw
※一旦完成匯款概不接受退費,如社團未獲取錄,將另行安排退款,敬請留意
如對報名程序有任何疑問,或是報名信寄出七日後主辦仍無回應請電郵至ske.inquiry@gmail.com提問
參展社團注意事項
- 入場安排
♦ 各參展社團的負責人及成員請於活動當日
09:30am - 10:30am期間到達會場的社團入場報到處報到
♦ 每個攤位最多可同時四人入場(包括負責人),攤位費用已包含兩位成員之入場費,其餘兩位成員均需購票入場
社團負責人與成員必須一同入場,若成員未與負責人同行,則需按一般入場排隊等候購票
♦ 各參展社團的負責人報到時請向工作人員報上攤位編號、負責人姓名及聯絡電話號碼,以領取場刊及購票
- 攤位佈置
♦ 各參展社團的負責人及成員於進場後可以開始佈置攤位
請各參展社團於11:00pm開放一般入場人士入場前完成攤位的佈置作業
♦ 請各參展社團確保所有攤位的佈置及裝飾絕對安全及穩固,若因攤位的佈置而傷及任何人員或造成任何財物損失,
參展社團的負責人需負上全部責任
♦ 主辦單位保留權利終止任何違反規則或主辦單位認為有危險性的佈置工程,參展社團不得因此向主辦單位索償
♦ 請勿佔用會場通道及社團後方通道,阻礙人流及其他社團人員進入攤位
♦ 攤位上任何佈置的高度不得距離地面8尺或以上
♦ 請勿擅自移動或挪用主辦單位的佈置或裝飾,以及任何屬於會場的設備或器材
♦ 請保持所有桌椅完整及整潔,不得在任何主辦單位提供的設施鑽孔、加釘或塗污
♦ 如需要張貼任何物品於會場設施上,請注意所用的物料。移除張貼物品後請自行清理,切勿留下任何痕跡
♦ 請勿使用任何音響器材
♦ 主辦單位將不會提供會場電源
♦ 主辦單位將不會提供桌布,社團如有需要,請自行準備
- 離場安排
♦ 活動將於4:30pm準時結束,請各參展社團於5:15pm前收拾好攤位並離開會場
♦ 各參展社團必須確保於離開會場時帶走自行帶來之工具及物品,並於離開前清理所有雜物及垃圾,
將主辦單位提供之垃圾袋綁好並放置於攤位桌子上再離開
- 會場內相關規定
♦ 活動會場內嚴禁任何違法行為
♦ 依照場地規定,活動會場內嚴禁飲食,如有需要,請至指定的飲食區範圍內進食
♦ 請保持會場清潔。主辦單位會提供垃圾袋予每個參展攤位,請將廢物棄置於垃圾袋或場內垃圾箱內;
離場時,請將垃圾袋綁好並放置於攤位桌子上再離開
♦ 因會場通道空間有限,請勿邀請Cosplayer場內任何範圍拍照造成混亂
- 販售物規定
♦ 不得銷售並非以《MAGI》為主題的同人誌及商品
♦ 不得銷售任何與同人誌及漫畫無關的物品,如自製飾物及工藝品等
♦ 不得銷售任何種類的食物或飲品
♦ 嚴禁銷售任何市售商品,包括一手或二手、
任何地方商業出版社出版的漫畫、畫集、精品及週邊產品等
♦ 不得銷售任何其製造商標、版權或販賣權不屬於參展社團的物品
如果是委託販賣,需要銷售屬於其他同人誌作家的作品,必須在攤位註明。
♦嚴禁任何違反知識產權 (智慧財產權)的物品。
有關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的法例請參考知識產權署的網頁:
http://www.ipd.gov.hk/chi/home.htm
♦ 所有在《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中的被定為第II類的不雅物品必須依照有關法例密封,
詳情請參閱下方【販售及展示成人向物品相關規定】
♦ 嚴禁銷售任何在《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中的被定為第III類的淫褻物品。
♦ 嚴禁銷售任何違反法律的商品。
- 販售及展示成人向物品相關規定
根據香港法例第390章《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淫褻」和「不雅」包括暴力、腐化及可厭,而物品分為以下類別:
【第I類】- 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發布不受限制
【第II類】- 不雅:不得向十八歲以下人士發布
【第III類】-淫褻:完全禁止發布
♦嚴禁展示包含18禁(成人向)成份的物品,如刊物包含18禁成份,其見本(試閱本)必須將有關之內容密封;
如週邊包含18禁成份,則不可公開展示
♦ 工作人員將於開場前至各參展攤位上檢查展示品,包含刊物見本(試閱本)及週邊,以確保有關條例的遵守;
參展社團如被發現有意或無意違反以條例,已屬違法,主辦單位有權終止其參展權
♦ 社團如有販售第II類物品(成人向/18禁)之物品,必須遵照《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規定進行販售 :
1) 出售時必須以透明封套密封包裝及
在封面及封底附有以下法定警告字句,
該等字句須佔封面和封底面積的20%或以上,而文句須與底色有對比效果;
BE DISTRIBUTED , CIRCULATED , SOLD, HIRED , GIVEN , LENT , SHOWN ,
PLAYED OR PROJECTED TO A PERSON UNDER THE AGE OF 18 YEARS
警告︰本物品內容可能令人反感;不可將本物品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出
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或將本物品向該等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2) 如封面或封底屬不雅,物品須以不透明封套密封,封套上只能展示該物品的名稱、發布日期、發行期數及售價;
3) 不可向十八歲以下人士進行販賣;
4) 須清楚而顯眼地印上其出版人的姓名或名稱、營業地點的詳細地址及電話號碼
♦ 任何出版人或印刷人違反以上規定,無論他
是否知道該物品為不雅物品,即屬犯罪,
首次定罪,可處罰款$400000及監禁12個
月,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800000及監禁12個月
有關詳情,可參閱《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第24條 ,上述之詳細內容及法規概以原文為準
所有違反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或《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參展社團一旦被發現,
違規的商品將會被主辦單位沒收,於活動結束時才獲得發還,
而有關參展社團不會得到任何賠償,攤位的負責人亦需要為違反法例負上全部責任
如果違規的參展社團不合作,攤位的所有參展社團將會被主辦單位馬上終止參展。